随着环保法规的逐步完善,生产企业办理环评已经是深入人心的“定律”。环评手续已经是合法生产的基础条件之一。那么企业或个体户办理环评对场地有什么要求呢?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生产场地应当是工业用途的,而不是居住、教育、商业等性质。需要注意的是,是以近期的规划为准,而不是“旧时规划”。持有工业用途的国土证,往往代表着“旧时规划”,需要谨慎核实用地情况。
第二:场地周边50-200米的环境敏感区越少越好,像居民区、学校、养老机构、机关单位等,这些有可能会成为环评审批的障碍。
第三:场地的厂房内部应当已实施雨污分流,否则后续审批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有些地方环评审批会要求企业先做“雨污分流”。当然,有些地方不会设置这样的“前提条件”,但后续环保验收也会增加成本。
第四:生产场地所在的县级单位里,污染物总量指标应当有剩余,否则后续涉及VOCs等类型总量指标的项目就无法审批。像东莞的“镇”生态环境分局,就可以视为县级单位。
第五:场地原有的生产企业如果是重污染的,像喷漆、化工、电镀、冶炼等类型,可能会将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丢给下一个租客,毕竟如今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在逐步完善。
实际上,办理环评除了对场地有严格要求,还对建设项目本身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产污情况也有密切关系。生产企业可以联系东莞国弘环保,了解办理环评审批的具体要求,亦可协助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