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公司

协助环境应急备案企业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发布时间:2023-4-21 16:46:12
生产企业在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及备案后,并不是所有应急工作完成,还需开展风险隐患管理、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等后续工作。近日,东莞市某镇街向企业发布了以下工作通知:
各企业:根据《关于运用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 1 周至少开展 1 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含未发现问题), 整改落实佐证材料、照片在广东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隐患排查”模块如实填报,落实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应急科咨询有关事务(经办人:黄俊),登录系统后在隐患排查那里填报企业自查情况并提交,请各企业在5月1日前提交,我分局也会在节前对各企业开展分局检查(应急预案方面)
为此,东莞国弘环保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为该应急预案客户编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以及现场检查照片,协助填报责任领导人、排查人信息,完成“无隐患”排查任务。
作为一家专业的环境应急管理服务企业,国弘不仅为企业提供预案编写评审服务,还提供后续专业配套服务,为企业减少行政管理的烦恼。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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