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改性塑胶粒、家电塑胶结构件生产项目(一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生产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改性塑胶粒、家电塑胶结构件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改性塑胶粒、家电塑胶结构件生产项目(一期)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东明村长安大道796号7号楼一楼,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年加工改性塑胶粒500吨。
主要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拌料机2台、上料机2台、喂料机2台、挤出机2台(配2个冷却水槽)、冷却塔1套、吹风机2台、切料机2台、振筛机2台、破碎机2台、10m3料仓2个、空压机1台。家电塑胶结构件生产线未建成。改性塑胶粒生产工艺流程:新购原辅料-混料-挤出成型-冷却-吹干-切粒-包料入库;切粒不合格产品-混料;挤出成型不合格产品-破碎-混料。
项目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的《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改性塑胶粒、家电塑胶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05月30日取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关于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改性塑胶粒、家电塑胶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惠阳)建〔2024〕87号)。项目于2024年08月06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381MAD4G0DW68001Y,有效期:2024年08月06日至2029年08月05日)。项目冷却水定期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混料、破碎工序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加强造粒车间密闭管理、加强收集率,尽量减少非甲烷总烃、臭气通过厂界向周边环境无组织排放;生产设备加强保养维护,避免异常运行产生噪声,并通过车间墙体隔音,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置了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危险废物暂存仓,废物分类暂存并拟交给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物防治设施已经于2024年08月06日建成,现计划进入调试阶段。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9月06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青
联系电话:138 0988 7546;电子邮箱:317003894@qq.com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举报电话:0752-3826555
附件: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改性塑胶粒、家电塑胶结构件生产项目(一期)调试时间公示
杨青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