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01月08日组织建设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东莞市国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人员对我公司的东莞?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09日-2025年02月14日(共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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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8日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