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05月06日组织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市弗雷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咨询单位(东莞市国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人员对我公司的东莞诠荣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5月07日-2025年06月03日(共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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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6日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