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邦源化工有限公司自主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15 10:13:0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邦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邦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窑山村
建设单位:东莞市邦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柔顺剂500吨、洗涤剂100吨、酵素水50吨、洗衣粉500吨。允许设有搅拌罐16个、小型搅拌机2台、导热油炉1台(配套冷导热油罐1个、热导热油罐1个、真空泵1个)、混料机2台、V型搅拌机1台等设备(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18.11.15-2018.12.15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69-89777681
电子邮件:dpr##ghenp.com (将##改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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