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雨污分流施工单位不了解法规,跟企业谈好费用就开展雨污分流工作了,出了要出图纸到有关部门备案,还要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及场地备案。那么施工单位如何备案呢?
根据2020年10月19日发布东环[2020]132号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应使用“东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系统移动APP”进行备案,备案后的二维码要粘贴出来。另外,根据文件要求,如果施工机械会冒黑烟也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好才能继续开工。
施工前没有做好有关备案手续会有什么后果?根据132号文,排放不达标的要面临处罚,另外被查处的施工机械要求15日内完成维修,经检测达标方能继续使用。
需要找工程师协助开展雨污分流,可来电咨询TEL:158-168-25337。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