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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不产生固废、一般固废都卖给了某人、混入生活垃圾倒了?

发布时间:2022-2-20 11:49:25
每年有企业收到环保部门通知要做一般工业固废申报时,总是有一些企业提出其工厂“几乎不产废,都卖了给xxx,混入生活垃圾倒了。”,以外如此就不需要开展申报了。在此,分别就以上3种情况给各位分析一番。
(1)几乎不产废,与不产废是2个概念,几乎不,也是产生了,就按照相关规定做申报。
(2)卖了给xxx。不是说不能卖而是要有相关证明,正途处理,卖什么公司双方协议,对方要有合法的处置方式、去向,有关审批手续要齐全。交给无相应资质能力的人回收,也是不合规的。
(3)混入生活垃圾倾倒,这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固废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 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可见,一般工业固废是不能和生活垃圾相混合的,要分类暂存,采取正规途径处理。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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