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了解到办环评的难点后,尤其是审批时间很长,会想进入一个自带环评的厂房。不过,这些企业会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使用别人的营业执照有财务风险;第二,环评报告写的是别的企业名称,自己心里没底。那么是否可以将环评手续转让到自己的公司名下呢?
环评是没有转让手续可以办理的。按现在环保部门的行政流程,还不存在环评转让的做法。不过,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将环评“转让”到自己企业内的,国弘在这方面有一些操作经验。
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需要选择不同的“转让”手段。比如有些企业一个地址里面备案了几个“xx室”的标准地址,也注册了几家公司,税务发现了会要求企业合并,因为相互开票容易产生税务违规。而这种企业,往往是面向客户一个执照,做环评一个额执照,走款又有几个账,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分并”的工商手续,将几个企业关联起来,从而将环评的有效性保留下来。这样就不会因为其中的营业执照注销而失效。
总之,“环评转让”是需要一些经验的,不了解情况贸贸然自以为转让了,当环保过来查发现是未验先投,那就是20-35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