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前已经全面放开环保验收,由建设单位、环保技术单位进行“自主环保验收”,但开展自验过程,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
1、环评验收公示期不应当少于20个工作日,验收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资料。
2、验收报告应当明确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是否超标,这也是决定能否通过自主验收的关键因素之一。
3、环保验收过程中,存在3个公示期,包括竣工日期公示、调试起止日期公示、完成验收日期公示。
4、值得注意的是,公示期的顺序、之间的关系,在编写验收报告的时候,应当格外注意,一旦出错后果相当严重,因为那意味着验收弄虚作假,导致验收文件失效,变成未验先投!
最后国弘环保提醒一下,环评审批后要及时开展环保验收,否则面临诸多烦恼之事。而环保验收应当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环保技术单位,确保验收报告的质量,认为验收报告的质量不重要是大错特错的,已有个别生产企业因为这些问题被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