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历了风暴级的“散乱污”整治,建厂前办理环评手续已是众所周知的“前提条件”,然而还是有个别企业抱有侥幸之心,在未办理环评等环保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直接投产,而且废气还是未经收集处理直排!
近日望牛墩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涉VOCs企业拉网式排查专项行动,在此次行动中发现有一家塑胶胶管挤出厂竟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偷排废气,随即环保人员对该厂进行了查封、立案调查,将对此开出环保处罚。
据悉,该塑胶厂主要生产设备有挤出成型、破碎、搅拌、投料等,其中挤出工序属于塑胶热熔加工有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排放,投料过程有粉尘废气排放。该企业没有环保审批文件,污染物没有收集和处理直接排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当前环保要求下,塑胶挤出、注塑等加工属于须经环评审批才能建设的生产线,未经验收也不允许生产,否则就有可能面临20-100万元的环保处罚。有些人认为如今经济下行压力大,理所当然认为环保部门的检查就不会严格,那就大错特错了。经济环境形式越是不好,合规的要求就更有必要,才能保障经济活动良性循环!未办理环保审批就投产,是不可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