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2年12月05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公司的东莞市石排仟佰趣塑胶制品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1月04日。
意见反馈电话:0769-89777681;反馈邮件地址:394215274@qq.com;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
东莞市石排仟佰趣塑胶制品厂
2022年12月05日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