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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 重点用水单位备案

发布时间:2023-8-9 9:30:29
一、基本信息
1、服务事项名称: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
2、服务分类: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二、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
1、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名称: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
2、行业主管部门:水利部门。
三、依据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2、《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省府令第240号)第十五。
四、服务信息
1、服务结果名称:水平衡测试报告。
2、服务机构需具备的资质证书名称:无。
3、机构从业人员需具备的资质证书名称:无。
4、服务机构资质(资格)管理部门:水利部门。
5、服务时限要求: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6、价格管理方式:市场调节价。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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