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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6-1-6 22:10:00
排污许可证可分为两种,分别为《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而《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但具体有效时限由市环保局根据项目的情况决定 。
我们都知道是排污企业要想排放污染物,就必须要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才能在生产时排放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这么说的话,那排污企业直接申请《排污许可证》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临时排污证。但法律规定有临时排污许可证这一种类,就一定存在其合理性,那么一般是什么时候才会需要临时排污许可证呢?
一般需要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有两种情况:
1、新建项目申请
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和措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和落实,并经环保部门现场核实同意让新项目进入试生产后, 就需要填报临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证在试生产期间使用,在新建项目通过新建项目环保验收之后,就要重新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届时临时排污许可证将会自行失效。
2、整改颁发
一些排污单位被环保部门查出其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市环保局将会责令排污单位限期整改,限期最长为一年,整改期间会发给排污单位临时排污许可证。
临时排污许可证适用于上述两种情况,排污单位要认清临时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件的区别,再进行排污许可证的办理。
办理排污许可证是国家平衡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一种手段,
主动办理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社会责任心的一种体现和担当。对于不经环保部门的许可,擅自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国家将会给予严厉惩罚。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Never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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