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过期仍排污 是无知还是明而为之?
发布时间:2016-3-17 10:45:29
六合一家服饰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已经过期,仍然在排放生活污水,被环保局查处后,区环保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并处罚款3万元。服饰公司不服,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六合法院审理后,驳回了这家服饰公司的诉讼请求。
现在在新环保法实施的环境下,持过期排污许可证排污的企业越来越少,但也避免不了漏网之鱼,对被查处的企业,环保部门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企业拒不改正的,将实行无上限的按日计罚。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对持过期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处罚是:责令停止排污,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逾期拒不停止排放污染物的,可按日加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企业在发现排污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有关环保部门报告,根据过期的不同情况向环保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国弘环保可代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意者可联系0769-89777681。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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