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文《关于加快淘汰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通知》,要求2024年9月底前完成用于有机废气处理的UV光解淘汰工作,其中表面涂装行业、家具制造行业计划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uv光解等类型低去除率、高运行安全风险的治污设施,已经提上日程。
一、淘汰范围仅仅为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及上述组合技术的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其中,UV光解视为光氧化技术的一种。值得注意的是,用于除臭的以上设备,暂未列入淘汰范围。
二、工厂企业拆除UV光解等低效设备后,需要做什么环保手续?首先,拆除uv光光解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属于污染物治理的“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该做一次废气检测,证明是达标可行的。能保持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不会被认为是重大变动,不需要报批改建环评。其次,治污工艺变化,是需要做排污许可文件变更的,企业记得安排好工作。最后,需要注意的是,UV光解设备中的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需要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