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08月09日组织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咨询单位(东莞市冠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人员对我公司的东莞市鸿程包装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9日-2025年09月05日(共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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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鸿程包装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9日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