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分析“桶装水”的各类法规要求之前,我们应该区分清楚生活饮用水(GB5749)、包装饮用水(GB19298)、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等的概念。这是想从事饮用水行业人士都应当充分调查清楚的信息,在此不对行业分类作深入探讨,仅对“桶装水生产是否需要环评”、“桶装水生产需注意哪些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析。
情形一: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但不进行瓶身、瓶盖生产。对于瓶(罐)装饮用水制造行业,是指以地下矿泉水和符合生活饮用卫标准的水为源加工制成,密封于塑料瓶(罐)、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生产活动。此类生产活动往往是进行反渗透过滤,再无菌灌装,不存在发酵、原汁生产,在不进行吹塑瓶身、注塑瓶盖、印刷标签等的情况下,瓶盖和瓶胚是外购的,是不纳入环评管理的,也就是通俗说法的“豁免环评”或“不需要办环评”。
情形二:瓶(罐)装饮用水制造,存在瓶身吹塑、瓶盖注塑加工。根据当前现行环评法规,虽然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不纳入环评管理,但塑料热熔加工属于塑料制品加工同样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情形三:不仅进行瓶(罐)装饮用水制造,还存在厂房建设工程、锅炉安装、取水工程、引水工程或地下水开采行为。取水、引水、房地产、锅炉工程以及地下水开采的行为,要根据现行环评法规判断是否要开展环评。
桶装水生产需注意的其他环保问题:虽然桶装水生产不需要环评,但仍存在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比如废消毒液、消毒废气排放、废UV灯管、废滤膜、过滤浓水等,需要完成排污登记备案手续、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另外,国弘环评团队提醒,废气废水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应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并不是不要求办环评就可以为所欲为,否则可能会引发环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