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公司

如何办理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

发布时间:2016-1-21 9:41:40
最近很多企业致电我们(东莞市国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89777681)询问关于企业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是否需要验收问题。在广东省重点污染源和其他污染源都有明确的管理规定。
(一)企业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向环监分局在线监控室申请联通证明,符合条件的,环监分局10个工作日内出具联通证明。
(二)已有联通证明的企业向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申请比对验收监测。
(三)在线监控设备比对验收监测报告合格,可向环监分局在线监控室申请现场验收。经审核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自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企业补充完善。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环监分局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来源:未知 作者: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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