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环评是项目建设前要做的环境影响评估,然而环评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时长久的问题一直是争议,这也导致很多建设项目发生“未批先建”的情况。
东莞市2019年发布的《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传达了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的政策精神,提出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施工图审查备案(未取消前)、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污许可等事项不作为相关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在适当环节并行开展。”可见,东莞市对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十分重视。
然而有人认为,“环评不作为相关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可能是违背环评法的,因此建议最好还是环评审批后再开展项目的建设和投产。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