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环境执法简讯】12月3日晚上九点,桥头镇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正在大洲进行突击夜查时,接到东江村委巡查到1家散乱污企业,夜间正在生产,直接外排的生产废气污染环境并影响周围群众。
接报后,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调配人员到该企业进行检查。经查,该企业十月份从常平搬到桥头,尚未办理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半个月前已经被散乱污企业整治查封,目前又私接电源进行生产排污。
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拟对其立案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处罚20-100万元。
对此,严肃警告各已被散乱污查封的企业及时停止生产,完善治污设施及相关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撕封条生产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