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该方案中明确了源头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并提及进水浓度太低的污水处理厂(进水BOD<100mg/L时),不应该盲目提高污水厂出水标准、盲目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同时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据了解,很多学者在多种场合提及,出水标准要考虑当地纳污水体的环境容量,是复杂而系统的制定过程,并不是拍拍脑袋就能确认的事。
一味提高排放标准,是不符合国情的。国内经常出现某地排放标准提高要求而受争议的情况,不断地提高排放标准看似“好事”实际上可能脱离现实。如果当地纳污水体环境容量较大,就可以适当提高排放浓度,此种情况下提标是无意义的,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投入产出效益低。从技术的角度看,污染物的浓度当低到一定的浓度值后,想继续提标,无疑让环保投入成几何倍数增长。BOD太低,说明可生化处理的有机物浓度较低,往往是因为源头污水夹杂了太多雨水、清水。
近几年各地虽然都在推行雨污分流(或清污分流),但仍有很多地方未建成分流管道、无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当然,管网建设也是一项巨大的投资。前端是巨大的管网建设投资,末端是巨大的污水处理投资,找一个既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环境的追求”,又不超过当地环境容量、不影响当地环境的平衡点,是一项艰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