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山镇华荣眼镜厂被环保查处,原因是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将面临投资额1%-5%的环保处罚。而该企业则有点“冤”,据悉企业是租用了“已办理环评”的厂房,虽然已经安装环保设备,却被告知“套用环评文件”也是违法的。
环保执法人员到厂检查时,该厂的喷漆和移印车间在墙上安装了负压风机,部分废气是直接排入大气环境的,被执法录像当场取证。而危废仓库的标识牌,也是不完整的,部分涉及VOCs的废桶没有盖上盖子,暂存仓亦无管理台账。有油漆的抹布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堆放。总之,现场存在诸多不规范的情况。
茶山生态环境分局领导解释,据环评法规定,如果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需要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套用环评资质,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可以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企业租用厂房的时候,千万小心中介或房东所说的“厂房已办环评”或“厂房自带环评”此类描述,原环评能否使用,应当由专业环评机构协助评估,而不是认为“环评绑定了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