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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几年不验收就作废了?

发布时间:2023-2-8 22:14:05
办理环评之后,企业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延迟项目的建设,而拖延建设到一定的期限,环评报告就会“失效”。那么环评几年不验收就作废了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很明显,环评5年不验收就作废了。
而根据2017年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规定“第十二条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进入2023兔年,当前国家仍未出台新的环评及环保验收法规,因此需执行以往发布的上述法规文件。因此,企业做环评之后多年仍未开工建设、仍不验收,就可能会面临“环评失效”、“环评过期”或“环评作废”的尴尬场面。国弘环保提醒生产企业,取得环评手续应在规定期限内竣工并组织验收。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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