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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竣工环保验收认可的“零排放”怎么定义?

发布时间:2016-1-11 11:40:23
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电镀、漂染、造革、造纸等重污染涉水企业,环保部门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尤其是电镀行业,部分企业的东莞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可能达到“零排放”。那么问题来了,究竟什么样的情况才算零排放,难道真要实现100%不产污、100%处理、100%回用?在环保验收前需要如何证实自己是零排放企业呢?
1、增产不增污的争议;
行业专家认为增加投产是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增产量不增加污染物”又是不可能的事实。毕竟,单个产品仍旧需要经过一套生产流程,才能
最终产出。这样看来,只有实现单个产品生产100%的不产污,才有可能实现“增产量不增加污染物” 的愿景。为此,环保部门提出了“零排放”的定义,当然不是我们正常理解中的“排放量=0”,而是排放情况达到某些条件才算零排放。这才是环保行业的“内涵”。
2、东莞企业哪些情况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所说的零排放?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配套酸洗、电解抛光、化学抛光、磷化、钝化、电氧化、化学氧化、电泳、蚀刻表面处理工艺等水污染建设项目,可认为满足工业废水“零排放”要求:(A)采取中水回用技术以及零星废水转移等手段,达到不向所在区域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 (B)利用原审批的废水排放量或采取并购、重组、协商转让以及排污权交易等方式取得废水排放指标,并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或技改减污的项目。位于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经济发展区等流域区域建设的,不得通过并购、重组、协商转让或排污权交易等方式从区域外取得废水排放指标。(C)工业废水排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IV类、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较严的指标要求(位于石马河、茅洲河流域的项目除外)。
3、如何证明企业是零排放?
在环保验收申报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交由有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资质的东莞环保公司所设计的设计方案,让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认可。当然,企业还需要提供验收申请资料,并确认自己的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环保公司所设计的方案所对应的处理对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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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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