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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排污许可证的丢失、损毁补办

发布时间:2016-3-14 10:51:41
排污许可证的丢失、损毁补办
有些排污企业在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期间因保管不当导致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毁损,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这种情况。下面来说一说遇到这种情况时,企业应该做些什么。
当发现排污证丢失或损毁后,排污者应在15日内准备相关的材料,向市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补办。申报的材料主要为:
①遗失申明,或损毁的证明材料;
②排污许可证补办申请登记表;
③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
④竣工验收文件;
⑤《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待文件上交到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其提交的资料来决定是否会到企业现场进行勘察,进行勘察后(不 进行现场勘察的除外),会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开会进行项目的审批,给予通过的项目补发排污需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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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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