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东莞市将在2023-2024年在各镇街逐步实行DB44/765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现有未采用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直接排放,预计无法达到新的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从2022年8月开始,东莞市开始征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和末端脱硝项目,可申请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
相关《通告》文件原文摘录如下:
现有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天然气锅炉,计划或正在进行升级改造,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有效降低至50 mg/m3、35mg/m3、10mg/m3以下的项目。
纳入本次征集范围的工艺有:整体更换为配置低氮燃烧器的天然气锅炉、更换低氮燃烧器(不含单一烟气再循环改造)、末端脱硝等。
国弘环保陈工提醒,现有企业燃气锅炉如果尾气是直接排放的,而且从检测报告中了解NOx排放浓度大于50mg/m3的企业,其实可以先安排进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了,目前还可以申请补贴,后续强制执行标准而要求改造时就没有补贴可以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