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十四五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广东十三五规划,二氧化硫目标排放总量减少3%(5年内),而到了2020年广东累计减少11.7%(5年内),顺利完成了目标。来到十四五,二氧化硫已不再是主要污染物,不需要总量替代。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印发)的规定,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原则上应来自同一个五年规划期内的减排量。因此原则上“十三五”的削减量不能作为“十四五”的建设项目的总量指标来源。同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不包括二氧化硫,因此,二氧化硫不再需要总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