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懂法的企业来讲,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怕“未验先投”环保处罚,毕竟,此类处罚的起步金额是20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没有验收就投产要处罚20-100万元。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东莞的加工企业未验先投可以免除处罚呢?
近日东莞市发布了《东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该清单文件规定了16种轻微违法情况下免罚,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有时间可以了解一下新规,自己了解清楚了日常碰到才不会不知所措。另外,广东省曾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为目录》,企业也可以查阅。。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未验先投”环保处罚呢?1、首次违法;2、无超标排污,无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逃避监管方式排污;3、生产运营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或超过3个月但配套了环境保护措施的,项目未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社会影响等危害后果;4、现场立即停止生产或使用;5、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包括采取拆除部分生产设施等措施,使建设项目保留的生产工艺及其内容均符合豁免环评手续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或者自行关闭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位于环境敏感区或者属于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燃料、炼焦、炼油项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