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环保整治的环境下,很多工厂老板对“未批先建”的环保违法已是“闻风丧胆”,因为一旦查到就会有高额行政环保处罚。不过,总是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我行我素,那么未批先建是不是就一定要处罚呢?答案是不一定!
根据东莞市即将要出台的《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备案,也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当场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不过,这里提到的“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是难以界定的,比如有些少量低浓度的废气排放的,可能会有人情执法的情况。
另外,东莞市将要出台的上述规定,还提到违法企业如能主动到主流媒体公开道歉,做环保守法承诺,还能减轻处罚,具体减轻的幅度是“按拟罚款金额的30%减轻处罚,但减少的罚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20万元”。东莞市这款环保政策文件,不仅强调环保处罚,还讲究罚教结合。环保政策虽然更加人性化了,但小编建议企业还是要按法规要求,做好环评审批或备案,详情咨询环评工程师TEL:158-1682-5337。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