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东环〔2022〕62号),符合指引文件中提及的条件,可减轻行政处罚。然而,近日位于广州市的广东某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环法拍案”头条账号发文质疑道歉承诺是否加重企业或个人负担。
根据该律师的发文,“生态环境局在上述《指引》中,指定企业或个人发布道歉声明的媒体为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东莞阳光网等其中一个主要媒体,且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东莞阳光网均按同一收费标准对发布公开道歉承诺声明 进行收费,即发布一个声明收费高达5000元!有的企业同时收到单位“未批先建”以及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未验先投”的三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如果都要申请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必须向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或东莞阳光网支付高达15000元的公示费用!”。
该律师对比了广州市的做法,广州市有关部门通知文件中,规定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公示,且不收公示费用。该律师认为,以上东莞有关部门的做法是给企业或个人增加了经济负担,“为了获得从轻处罚的目的,先要支付每个案件5000元的公开道歉承诺的公示费用,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而网友“才高八斗小红花Ja”也分享了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经历,“电镀总氮超标0.1倍准备罚款18万,登报等相关费用2.5,减30%,缴12.6,总计花费15.1万,生意不好做,哎,能省一毛钱都知足了。何况算下来也省了2.9万。”
部分网友认为,东莞以上指引文件,确实减轻了负担,而该律师认为:“从轻处罚的都是符合条件的,该减就得减,不应该额外收费。减的是国库收入,是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措,不是哪个人或哪个单位的恩惠。凭什么你还能搭给企业从轻处罚的便车,去收哪个15000元?收的钱进国库了吗?显然你这种想法就是拿国家给你的权力去寻租,还认为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