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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初次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6-1-22 16:52:27
新建的排污企业在验收后都是要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初次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新建项目和二次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是不一样的。若是申请材料不齐全,在申请上交后当场或五日内环保部门将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排污单位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申请材料:
①排污单位出具的申请说明文件(一个月内有效)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等法定身份证明;
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批复意见;
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意见;
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⑥近一年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⑦竣工验收中所需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排污企业在填报资料的同时,需要到市环保局网站上登录进行网上申报,排污申请表、环评文件和监测报告需要提交电子版,其他的提供扫描复印件即可。若是企业不懂该如何进行申请和准备申请材料,最好是委托专业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理,既能够保证提交材料的全面性,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还能比企业自己区申报节省很多时间,在更短的时间内拿到排污许可证。
来源:东莞国弘环保 作者: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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